按照《鹤壁市2018年脱贫攻坚夏季“双加强双加快”工作方案》要求,到6月底,全市扶贫项目竣工率要达到60%以上,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支出进度也要达到60%以上。截止6月30日,我市扶贫资金总规模为11486.8万元,累计支出额为7533.9万元,支出进度为65.6%。其中:淇滨区74.1%、淇县67.5%、鹤山区65.5%、山城区64.3% 、浚县60.5%。圆满实现了我局“时间过半、任务超过半”的工作目标。
一是认真分析精准施策。认真分析研判,找出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慢的原因,做到对症下药,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。
二是加大指导督促力度。鹤壁市财政局各督导组日常性赴分包县区指导工作,针对每一个项目、每一笔资金的支出情况,列出时间表,督促各县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,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。
三是建立每旬通报制度。局综合协调组认真做好对口服务工作,每旬通报一次全市扶贫资金支付进度,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各相关县区、局各督导组及巡察组,以便各县区加强重视,找出问题,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