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为表彰漯河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及优异成绩,省财政厅下达漯河市奖励资金3800万元,其中:在2017年度全省脱贫成效考核中,我市取得“较好”等次,获得奖励2300万元;在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中,市本级和舞阳县均取得“优秀”等次,分别获得奖励500万元和200万元;省定贫困县舞阳县在全省率先实现脱贫摘帽,获得奖励800万元,获得的奖励资金将继续用于脱贫工作,助力脱贫攻坚战。
在脱贫攻坚工作中,漯河市财政局严格落实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,为扶贫工作提供资金保障,加强扶贫资金监管,确保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。2017年,全市共筹措投入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四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5.5亿元,其中:市级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6295万元,较2016年增长2.6倍,助力我市完成脱贫人口16800人。舞阳县成为全省第一个成功脱贫的省定贫困县,圆满完成省定各项目标任务,取得了较好的成效。